海外法官辭任︱不點名批岑耀信雙重標準 崔建春認為海外法官制度合適

政治

撰文: 區綽彥

發布時間: 2024/06/18 19:50

最後更新: 2024/06/18 22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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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建春今日(18日)不點名批評岑耀信不負責任、雙重標準、不可思議。(政府新聞處圖片/資料圖片)

辭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日前(Jonathan Sumption)撰文指,香港法治受嚴重損害。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今日(18日)不點名批評岑耀信不負責任、雙重標準。他又認為,香港的海外法官制度合適,可向世界宣示香港實行普通法,法治是香港的「金字招牌」,毋須對法官離任大驚小怪。

上任兩個多月的崔建春,今日為中小學校長主講外交國安講座。他在活動後會見傳媒指,作為一個法官,職業操守是第一位,法律好不好、有何問題,由立法部門處理,法官應該不持偏見。

崔建春批美國很多政客思維方式跟不上時代步伐

對於美國因初選案,對部分特區官員實施簽證限制,崔建春指,香港要拼經濟、謀發展,就23條立法及訂立國安法是無可厚非。他批評,美國很多政客的思想、價值觀、思維方式沒有跟上時代步伐,說重一點是有「精神病」(suffered mental illness),質疑他們只關注幾個人,說成是「民主人士」,但香港750萬市民、全國14億人民都不認同。 

崔建春又說,來港工作只有兩個月零兩天,形容自己仍是「小學生」,而香港就是「一本複雜的書」,需要時間和經歷去讀好。

李家超:海外法官制度不會變

特首李家超今日在行會前會見傳媒表明,海外法官在終審法院參與審議案件制度不會變,強調法治制度亦不會因為任何一位法官的個人取態而有所影響。他指,現在留任的終審法院海外法官都表示,對香港法治很有信心,亦很有信心香港法官會秉持公平、正義,按照法治精神、法律原則、法律證據,在不受任何干預之下審訊案件。

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撰文批評岑耀信邏輯自相矛盾

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羅傑志(Anthony Rogers)在《金融時報》撰文,指對岑耀信違反在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期間,不應發表評論的原則,感到非常遺憾。他又指,該原則尤其適用於可能提上訴的情況,擁有較審理上訴者更高的司法職位時,更不能違反有關原則。

羅傑志又批評,岑耀信的文章將法庭決定的正確性與個人對相關法律的厭惡混淆,觀點背後的邏輯是自相矛盾。他認為,法官可以辭職而不執行被認為不公正的法律是正確和適當的行為,但執行該法律的人不會違反法治原則。

羅傑志在1984年獲英國委任為御用大律師,在1976年至1993年期間在香港私人執業,在1993年獲委加入香港最高法院為高等法院大法官,並於1997獲委任為上訴法庭大法官,2000年再升一級任上訴庭副庭長,直到2011年退休。在2022年,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逝世,中聯辦設靈供市民悼念,羅傑志曾到場悼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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